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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社会责任”这个问题上,对于企业,关键是不能将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发展对立起来,当作额外负担,而要将其视为发展的机遇,视为有效的竞争手段。对于社会,则要爱护企业,保护企业,不苛求企业承担超过其能力的所谓的“社会责任”,建立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的企业自愿加入承担社会责任的行列。
发展才是硬道理
——中部企业的社会责任
罗 城
提起企业的社会责任,人们往往与资助贫困学生、帮助下岗工人和看望孤寡老人联系在一起,以为多做好人好事,就是尽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当说,热心公益,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组成部分,甚至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外部表征之一,但是,这决不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探讨“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深刻的问题,不能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而应当在更大的地理空间和更长的历史范围内进行。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背景
从1949年到196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过了十五年社会主义初期的建设和发展;从1965年到1979年,又经过了十五年另一种激进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摸索;从1980年到现在,新中国又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和开放后,中国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自小平同志倡导的“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的教导已经深入人心,中国的发展,包括地方的发展、行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已经不再盲从于权威,不再委屈于教条,而是开始了独立的思考,追求着独立的利益。
比如,我们发展的目标究竟是什么?一个地区正确的发展道路到底在哪里?什么样的发展策略对提高当地人民的福祉更加有利?
又比如,对于地方而言,增长越快越好吗?对于企业而言,一笔生意的利润越多越好吗?
2007年,作为中部明星城市,襄樊编辑出版了《负责任的大国需要负责任的企业——企业社会责任读本》、举办了一系列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这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社会进步的一种现象。对此,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这是一个或一些地区优秀的行政官员突发奇想或个人喜好的表现,而应当看到,这是中部崛起对于企业发展模式、实际上也是社会发展模式选择的需要,这意味着,襄樊的社会精英们已经在超前地、独立地思考更加适合襄樊的发展道路!
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就“企业”的性质而言,它是一种社会组织,是社会的一种细胞。
就“企业”的功能而言,它承担着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职能。
如果这种理解是基本合理的,就应当承认,企业的社会责任有主要社会责任和次要社会责任、直接社会责任和间接社会责任之分。这种区分十分重要。
笔者认为,企业主要和直接的社会责任,就是又快又好地创造社会财富,这里有效率和效益的双重规定,就是用最小的社会资源耗费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而除此之外的其它方面,则可以理解为次要和间接的社会责任。
在地方经济发展的实践中,“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地理空间概念,具有地域性特征。这是因为不同地区发展程度不一样,发展的状态也不一样,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也不一样。
市场经济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幅生动的图画:不管外国中国,哪里拥有优秀的企业群体,哪里就是发达地区;无论东部西部,哪里的企业群体能够超常规发展,哪里就会后来居上。
中部塌陷主要表现是什么?就是中部企业从总体上讲规模小、发展慢、效益低、寿命短。中部崛起首要的问题是什么?就是中部企业怎样才能健康、快速、持续的成长!
当前,中部地区最大的社会问题是发展不足,如何加速发展、如何尽快缩短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是中部地区的主要矛盾。所以,中部企业和企业家的社会责任,首先是如何尽可能快地将我们自己的企业做大做强,这是为家乡、为父老乡亲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着想的“大善”,而临时的好人好事只能称之为“小仁”。
因此,中部地区讨论“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或者说讨论“中部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应当首先立足于如何使企业更好地承担起“促进发展”这一主要和直接的社会责任,而绝不能把焦点集中到普通的好人好事上。相对而言,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则可能需要承担更多次要和间接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是一个历史时间概念,具有阶段性特征。同一个地区的不同发展阶段中,其企业社会责任的重点也不相同。当前,就襄樊、十堰、随州、荆门等中部城市而言,最大的需要就是企业必须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要尽快创造出在全国、甚至全球的名牌、名企业,并以此为骨干形成优势企业集群,尽快形成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核心竞争能力。毫无疑问,随着这些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承担更多次要和间接社会责任的能力也会大大增强。
如果我们做大做强了自己的企业,更多的父老乡亲就不用千里迢迢到外地务工而能够在家门口很好就业,中部人民的人均收入就会明显提高而贫困学生就会大大减少,税收增加政府就能照顾更多弱势群体使社会更加和谐。如果我们还有余力,再多做一些社会公益活动,这样,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就能快速发展,中部崛起才能真正实现。
“企业社会责任”还是一个价值概念,涉及企业伦理。一个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会伴随着许多同类企业的倒闭和破产,一个企业员工收入的提高、生活改善,会伴随着许多企业员工失去工作、生活恶化。如何理解这个问题?如果一个企业承担了社会责任,做大做强了自己,就意味着更多企业不能承担社会责任的话,那么这种发展的社会意义就要打上一个很大的问号!
好在事实并不是如此。企业的成长实际上是一个竞争的过程,是通过市场机制重新配置社会资源的过程。企业竞争最终就是优胜劣汰,竞争中每个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都能够得到提高,走在前面的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消耗资源会更小、产出效益会更大,对消费者更有利,对地区更有利,对国家更有利,而那些倒闭和破产企业的各种资源会被整合到其它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和经济活动之中,这就是市场经济的魅力。因此,优势企业和企业家完全不必自己套上任何精神枷锁,而应当勇敢地参与市场竞争,做大、做强、做久自己的企业,以此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为什么会在今天研讨“企业的社会责任”?
我们之所以没有在刚刚改革开放的昨天大规模研究“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这是因为那时吃饱、穿暖、有东西用,是全社会的主要矛盾,让企业多出产品、快出产品、最大效率地满足社会的物质需要,也就是让企业最大限度地承担起主要和直接的社会责任是全社会的高度共识,那个时代的社会主流意识,是尽最大可能减少企业承担的次要和间接的社会责任,好让企业一心一意地发展生产。
今天,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在物质需求得到一定程度满足之后,社会和人民对精神文化的、相互关系的甚至对生产方式的要求提高了,马斯洛提出了个人需求的“层级模型”,实际上社会需求也同样存在“层级”问题。
也就是说,当前,不仅仅在襄樊、而且在中部、甚至在全国,“企业社会责任”之所以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是因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企业承担主要的、次要的、直接的、间接的社会责任,提出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高和更全面的要求。这是“发展”的结果,也是“发展”的方式,其实,这本身就是一种“发展”的现象,这种现象并不是中国所独有,全世界的发达国家都经历了这种过程。
研讨“企业的社会责任”的目的是什么?
综上所述,重视和研讨“企业的社会责任”,引导和帮助企业更好地承担起社会责任,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
所以,研究“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应当一切从中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应当在有助于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和氛围之中进行,应当有明确的目的和方向——这就是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如何创建和谐社会,如何更加有效地利用国家推进“中部崛起”区域性发展战略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促进中部地区的企业更加健康的发展、促进中部地区社会更加和谐,而不能只是就事论事,更不能无病呻吟。否则,不仅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对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毫无益处。
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因和机制
承担社会责任并不是法律对企业的具体要求。那么,企业为什么会承担社会责任,为什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为什么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这究竟是少数高尚企业家的个别现象,还是所有企业都必须遵循的普遍准则?
笔者认为,建国近六十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经历了这样一个轨迹: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卖方市场的工厂经济,买方市场的公司经济,已经或正在到来的具有知识经济和数字信息特点的全球经济。这意味着更加全面、更加深刻的市场竞争和更多、更大的发展机会。
这种发展和进步,要求企业越来越不能只埋头在自己的企业、自己的行业、自己的地区、甚至在本国搞经营,而越来越需要把自己的头扬得更高,看得更远,需要企业家思考得更加深刻,谋划得更加全面,设计得更加系统。否则,你的企业不仅难以做大、做强,更不可能做久。
这种企业与社会联系越来越紧密的现实,要求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不只涉及企业的品牌和企业的形象,而且已经成为普遍通行的交易规则。
十几年前,我们还纳闷:为什么劳改农场生产的产品外国人不要?也难以理解别人指责我们没有支付“犯人”的劳动报酬是侵犯了犯人的“人权”。我们张大双眼一点也不懂得这究竟是为什么?因为那时,我们画地为牢,囿于成见,以为产品物质属性和使用功能就代表了产品的一切。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人也走出了国门,参与到世界进步的过程之中,这时我们才恍然大悟,商品的社会属性竟然包含着比物质属性更多的东西。
现在,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就业氛围的、管理方式的、甚至国家行业政策等“非直接生产因素”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细。就是说,社会进步和经济全球化,要求企业越来越多地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主要的、次要的、直接的、间接的,这些要求,已经从交易内容层面上升到交易规则层面,甚至提出了“企业公民”的概念,要求企业履行“公民”的义务,没有全面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交易成本将会大幅度上升。
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下,承担更多间接的、次要的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所必需,已经成为企业做大、做强、做久的内在根据,是企业利益选择的必然结果,而绝不是别人强加的外在要求。
那些高瞻远瞩的企业家,之所以能够带领企业航船乘风破浪,应对变幻莫测的市场风云到达胜利的彼岸,是因为他们早就看清了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他们强烈地感受到了民众“公民意识”的日益觉醒,他们能够正确、高明地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企业局部利益和社会全局利益的关系,他们在大多数企业还在为做了一点点公益事业而斤斤计较的时候,积极率先承担起更多次要和间接的社会责任,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当然更容易赢得消费者的心。
在这个意义上,那些社会责任感强烈、做了许多“善事”的企业家,不能简单理解为是其充满“善心”,而应当更为准确地理解为,他们的行为是勇立社会进步的潮头,是一种自觉适应社会变化、充满经营智慧的表现。
相反,那些口口声声抱定“办企业就是为了赚钱”的所谓企业家,以及那些毫不利人专门利己、不愿意承担次要和间接社会责任的企业,注定要被消费者所抛弃!
当然,这不等于说,任何时候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都是越多越好、越全面越好。
曾几何时,企业办社会是“中国特色”之一,企业不仅办食堂,以解决职工吃饭问题,而且要盖房子,以解决职工住宿问题;稍微大一点的企业,还开办托儿所、学校、医院、商店、煤气站、文化宫等,承担了本应由社会承担的许多责任。这样的结果,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负担,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竞争能力,极大地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一方面,第三产业急速发展为企业职工生活服务社会化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随着企业民营化改革步伐加快,生活辅助性资产与生产性优质资产剥离成为大势所趋,绝大多数企业都从企业办社会的桎梏中解放了出来,能够专心于生产经营,使企业自身得到迅速发展。
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历史,也是中国企业松绑的历史,是中国企业从“小社会”蜕变为真正企业的历史。这些沉重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不加区别地、一味地增加企业所谓的“社会责任”,不仅对企业发展不利,而且对整个社会发展不利。
2006 年第二期《经济风云》卷首语的标题是“‘襄樊第一’算老几?”该文写道:“襄樊没有真正的大品牌,除借光二汽‘东风’部分产品在襄樊生产之外,近30年来,襄樊没有一个品牌真正扬名全国。襄樊也没有真正的大企业,除东风公司、火电厂、烟厂等有限中央大企业外,襄樊本土企业,包括国有私营在内,没有一家销售超过十亿元的企业,而沿海发达地区十亿、二十亿的企业比比皆是。”
其实,不仅仅是襄樊,十堰、随州、荆门等中部城市都是如此。那么,为什么这么多的中部城市都难以成长出大品牌、大企业?
除了企业家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之外,中部地区缺乏促进大企业、大品牌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则是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改革开放近30年的今天,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仍然是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我们仍然不善于主要通过培育和刺激企业——这些城市经济主体的超常规发展来构建地区发展的核心能力,这实际上是一个城市发展模式选择的大问题。
因此,当前研究和讨论“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就宏观而言,除了强化包括企业在内的全社会“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之外,在特定的发展阶段一定要把握好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度”,营造企业能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其最后的落脚点,一定是建立一套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的企业主动积极地承担更全面的社会责任。
这种激励机制,不能停留在泛泛的号召上,而是要切切实实地让企业能够从承担更全面的社会责任中受益,使承担更全面的社会责任成为促进企业健康成长非常有效的手段,使企业的交易成本更低,使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更好;同时,让那些不讲诚信、不承担社会责任、甚至给社会造成伤害的不良企业付出沉重代价。
只有自愿、主动、自觉、积极、创造性地承担更多更全面的社会责任的企业,才会从少数优秀企业扩展到一般企业,才会成为企业家争先恐后的普遍行为,企业和社会才能真正和谐发展。
反之,如果承担了许多社会责任的企业不能得到应有的社会激励,那么,就不能在社会上树立起“负责任企业”的社会榜样,这样,就不能给更多企业以正面示范作用,而且会起到反面示范作用。果真如此,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就会迟滞。
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机制,不仅是企业和企业家的责任,更是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
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探索和实践
湖北石花酒业曾经是一个著名的企业。她的前身是江西盐商
二十世纪80年代末,石花酒业以年产10000吨酒的规模,继山西汾酒厂之后位列全国清香型白酒生产企业第二名,石花大曲香飘大江南北,形成“北有杏花,南有石花”的全国清香型白酒格局。
1996年以后,由于国营僵化体制和香型不适等多重原因,石花酒经营开始滑坡,到二十一世纪初已经到达难以为继的地步。2002年4月,谷城县委县政府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任命曹远亮为石花酒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以曹远亮为首的新班子上任后,面对的是缺资金、缺人才、缺产品、缺品牌、缺市场、缺网络的极端困难局面,企业濒临破产。当时,白酒行业早已进入残酷的贴身肉搏竞争阶段,买断卖场,高开瓶费,贿赂通道,放港币,放美元,各个品牌无所不用其极,白酒市场竞争的自然生态完全被打破,饮鸩止渴,成为白酒企业苟延残喘的主要手段。这对已经虚弱到了极点,弱不禁风的石花酒业而言,是最后的考验。
令许多人难以理解的是,曹远亮选择了一条几乎让所有业内人士不屑一顾的道路,展开了他重振百年品牌的艰难历程。
2003年夏,经过一年多摸索和思考之后,在曹远亮的主持下,董事会首先确立了“为社会生产有价值、有品味的饮品,为家乡塑造持续盈利的企业,为员工提供保障生活的岗位和施展才华的舞台,为伙伴创造事业发展的良机”作为石花酒业的神圣使命;接着,又把“关注民生,关爱消费者,关心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石花酒业的品牌核心内涵。
在“四为”、“三关”的指引下,石花酒业一改绝大多数白酒企业着力通道、决胜终端的做法,举起“着力消费者”的旗帜,将极其有限的资源,主要用在各种各样的公益活动之上,为消费者创造额外的溢出价值。
一开始,包括一些领导在内的许多人,都不理解这些近乎口号似的经营理念和策略主张,不少人说“又在搞假大空”,还有不少好心人劝诫道“搞企业可不能搞政治、一定要务实”,更多的人则提出意见,建议公司还是要将本来就紧缺的资源用于能够立竿见影的终端促销和经销商返利上,认为将大量资源投入做公益事业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但是,当2003、2004连续两届,“石花杯”襄樊十大年度经济人物评选活动一下子成为岁末年初襄樊经济社会生活的大事和热点,一下子吸引了襄樊所有经济界高端人士的眼球时,人们对早已模糊的百年“石花”又开始刮目相看;当石花酒业联合拍摄的重大社会题材电影《留守孩子》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各界对“留守孩子”这一弱势群体的高度关注,《留守孩子》获得第12届中国电影最高政府奖优秀故事片提名,石花酒业党委副书记杨世文与该片导演一同走过电影“华表奖”红地毯时,人们为石花酒业领导的远见卓识赞叹不已;当谷城县、随州市近两百名最优秀的教师获得“石花杯”教育创新奖,得到从未有过的珍贵奖品——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感受到来自企业和社会的极大尊重;当襄樊市纪念诸葛亮出山1800年最主要的两大活动“大型文艺晚会”和“易中天三国源头话三国”由石花酒业冠名协办;当石花酒业建议并领衔支持的“襄樊企业高管能力提升大讲坛”得到许多企业的积极响应,2007年红火开局,全国优秀企业家和学者为数以百计的襄樊企业界精英带来新的思想和成功经验;当“石花杯”第二届襄樊市直机关体育运动会隆重举办,展现了市直机关公务员精神面貌,促进了人民公仆身体素质提高;当老年才艺展数万名老人积极参与、十佳剧本评选几十部优秀剧本获得奖励、十大年度新闻吸引眼球、省运会上石花酒业的旗帜高高飘扬、“
当端午节为父老乡亲送“艾”、中秋节为广大消费者送月饼、每年元旦春节为人民群众送祝福和新奇的礼品——旺财鸡、开心瓜子、石花胖胖,已经成为社会期待的石花酒业保留节目,成为人民群众一种不可分割的生活方式。
毛泽东早就说过,一个人做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如上所述,当石花酒业以自己的绵薄之力,几年来,始终自觉自愿地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各种各样的社会公益事业之中,真心诚意为襄樊、十堰、随州、荆门等目标市场和社会建设,默默地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的时候,奇迹真的产生了。
石花酒由一个没有消费者愿意喝、没有经销商愿意销、没有终端愿意卖的、高知名度低美誉度的“负名牌”,变成了人们关注石花酒、议论石花酒、津津乐道石花酒和以消费石花酒为荣的高尚品牌,赢得了消费者的喜爱,赢得了所在市场社会各界的尊重,最终也得到了石花酒业内部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2003年到2006年,仅仅三年,石花酒业的销售,就从700万到1.1亿,取得了销售增长15倍、上缴税收增长30倍、员工年人均收入增长5倍的骄人业绩。2006年,石花酒业一家上缴国家的税收,比襄樊所有酒厂的税收总和还多。2007年,石花酒业经营突飞猛进,突破2亿大关非常乐观,上述数据将再翻一倍。
回首石花酒业重新崛起的脚步,我们的体会是,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发展并不存在天然的矛盾,好的企业可以和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差一点、困难一点的企业也可以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尽可能多的社会责任;大的强的企业可以和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小一点的、弱一点的企业也可以和应当根据自己的能力尽可能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笔者认为,对于中部企业而言,在企业社会责任这个问题上,关键是不能将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发展对立起来,当作额外负担,而要将承担社会责任视为发展的机遇,视为有效的竞争手段。对于社会而言,特别是对于中部地区而言,则一定要从促进当地企业整体健康发展出发,爱护企业,保护企业,不苛求企业承担超过其能力的所谓的“社会责任”,同时,制定激励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制度体系,创造更多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氛围,引导更多的企业自愿加入承担社会责任的行列。
总而言之,发展才是硬道理。以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以是否有利于促进优势企业集群的发展,以是否有利于促进中部地区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作为确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标准,作为把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度”,并以此来制定激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系列措施,这才是中部企业持续、健康、快速成长的有效方法,也才是中部崛起的有效方式。